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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科园三街丰华园D区二单元6楼
1、作用的合理性 标识系统在选址、内容和形式上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是设计者与使用者双向论证的结果。
2、标识系统与市政设施的关系 在公共环境标识系统中,铁路、高速公路、城市道路等交通标识独立性强,自成一体,标识的牌、杆、基座成为独立的体系,以区别一般共用标识和商业标识,其他标识严禁将其遮挡或与其同杆混置,这是保持交通标识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措施。而其他公共环境标识由于设置时序的不同,会造成互为遮挡、相互侵占的状况,尤其在繁华的城市社区和街道,为保持各自的独立性,往往会千百万标识杆柱林立,侵占道路、建筑、桥梁、电线杆等城市公共设施,一些用电标识和拉接的电线也如蛛网纵横,影响城市观瞻,使得本当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标识设施成为新的人为障碍。因此,应有组织、有规划、阶段性地对这方面的标识立杆,根据情况设置一桔多标识的形式,或合并一部分同类标识以达到整治的目的;一些用电的标识也可借用市政道路照明电网的地下电缆,这样可以避免随意乱拉接电源,改善城市环境。而这引起只要加强市政管理部门、道路交通管理部门、城市管理部门、公用局、电业局之间的直辖市与合作即能做到。
3、标识系统与城市景观的关系 代表城市形象一方面的公共标识系统本身就是城市的景观之一,既然如此,公共标识还需考虑与城市其他景观的关系,如城市的规划建设会千百万城市总体形象、自然景观和历史遗存的冲突,它们之间协调、相得益彰就构成了标识城市景观的关系,不但要流利诸关系,其标识的形式形态与诸景观的向背、衬映、承合以及比例、尺度、视角等选址有关的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。